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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院观点 | 王志凯: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

2023-09-13

  7月19日,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》正式发布。中宣部主管杂志《时事报告》最新一期的特别策划专栏发表了浙江大学经济学院教授、浙江大学民营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王志凯的文章《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》。王志凯认为,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,关键是要全方位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,大力破除民营企业经营壁垒,打造法治化的营商环境,完善政府诚信履约机制,构建亲清政商关系,提振民营企业发展信心,在建设中国式现代化的道路上不断健康成长。文章转载如下。


  受多种因素影响,目前我国民营经济增长动力仍显不足,市场预期和发展信心受到影响。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,关键是要全方位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,提振民营企业发展信心,使广大民营企业家心无旁骛地创新创造,踏踏实实地办好企业,在建设中国式现代化的道路上不断健康成长。


  大力破除民营企业经营壁垒


  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是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。这些年,“准入难”“融资难”“回款难”“中标难”“维权难”等问题已得到极大缓解,但要素获取不公平的现象仍比较突出:民营企业贷款利率普遍比同行国有企业高2~5个百分点 ;在落实产业用地、压减产能、控制能耗和排放上,一些地方的民营企业受到不公平的对待,等等。再如,一些地方、部门,在招投标中设置隐性门槛,个别政府采购和建设工程直接发包给国有企事业单位,民营企业往往要“三包、四包”才能拿到项目,还要缴纳高额管理费。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,要在实现权利平等、机会平等、规则平等方面下功夫,要从制度、政策、法律层面保障民营企业的平等权利。要实施公平统一的市场监管制度,健全执法司法对民营企业的平等保护机制,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。要消除歧视性政策措施,在更大领域、更深层次上对民营企业做到一视同仁。要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,支持民营企业进入国家重点行业和领域,放宽民间投资领域,破除招投标隐形壁垒,推动“非禁即入”普遍落实,打破“卷帘门”“玻璃门”现象,为民营企业发展创造更广阔的舞台。要构建公开透明的规则体系,破除民营企业在获取资金、土地、人才、信息、科技等生产要素方面存在的障碍,保证民营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、公平参与市场竞争、同等受到法律保护。


  打造法治化的营商环境


 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,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。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,要营造市场化、法治化、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。


  法治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,也是其良性运行的根本保障,它不仅意味着公平公正,更意味着稳定的预期。政策的调整,直接关系企业投资的盈亏,会导致出现观望心态。一些地方、部门在环保治理、安全检查等方面“层层加码”“一刀切”,“说罚就罚、说关就关”,使一些民营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出现了困难。


因此,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,要从加强法治入手。在立法环节,要加快推动相关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,完善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制度,健全充分听取民营企业意见的立法工作机制,进一步树立平等保护、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立法理念。在司法环节,要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,依法保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。在执法环节,要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,全面推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,进一步细化、量化行政处罚标准,依法开展执法检查。在普法用法环节,要创新拓展公共法律服务,加强普法载体建设,推动民营企业把法治精神融入企业文化,建立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,为民营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。


  完善政府诚信履约机制


  资金是所有企业的血脉、命根子,对民营企业来说更是如此。我国多数民营企业规模小、业务单一,财务状况不稳定甚至资金匮乏且难以融资,拖欠账款关乎他们的生死存亡,是民营企业家最为苦恼的问题之一。

过去一段时间,一些地方、部门对自己的招商引资承诺兑现不积极,或在执行中大打折扣,有的以合同有歧义、工程验收有争议、领导更换等为由拖欠民营企业工程款、服务款。有的地方、部门,在规划调整后,要求企业搬迁、变更土地性质, 但又不予足额补偿。个别单位在给民营企业工程分包中,不仅把价格压得很低,还让民营企业垫资,工程做完了又占款,甚至几年不给结账。


  《意见》强调,要完善政府诚信履约机制, 建立健全政务失信记录和惩戒制度,将机关、事业单位的违约毁约、拖欠账款、拒不履行司法裁判等失信行为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。这是以政务诚信奠定社会诚信建设的底气,以最大限度释放社会信用激励效应的正确之举。就当前来说,特别是要依法规范各地在招商引资中,竞相给出的不切实际的过高承诺和过度优惠政策,并强化对离任领导经手的但未支付完毕的货款、工程款和服务款项的经济责任审计。国家发改委近日发布的《关于完善政府诚信履约机制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的通知》提出,要加强政府诚信履约机制建设,着力解决朝令夕改、新官不理旧账、 损害市场公平交易、危害企业利益等政务失信行为,促进营商环境优化,增强民营企业投资信心,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壮大。确保机关、企事业单位、国有企业成为市场经济海洋中诚信履约的坚强可靠主体。


  构建亲清政商关系


 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,要构建亲清政商关系。“领导干部不要怕和企业家打交道”,要“按规矩办事,该接触要接触,该帮忙要帮忙”。各级党政领导对民营企业既要“清白”又要“亲切”,多到民营企业打气鼓劲,关怀民营企业家的安危冷暖。 


  构建亲清政商关系,要厘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,把应当由企业通过市场竞争方式进行调节的事项交给市场。要调整措施、简化手续,加快推进“多证合一”“多规合一”改革,便利各类创业者注册经营,及时享受扶持政策。要推广政务公开,提高政府重大投资项目、政府采购和产业引导资金分配等的透明度。要统筹司法监督、审计监督、社会监督等监督形式,营造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。 

构建亲清政商关系,要求政府服务好、保障好、监管好企业。政府既不能乱用、滥用权力干扰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,也不能对违法犯规企业听之任之,放任不管。要推进微观制度创新,建立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清单,为政商交往提供明确指引,努力在构建“清”上加“亲”政商关系上主动作为。